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县团溪镇仙人岩铝镓矿排土场二次扩建工程
安全验收网上公开内容表
一、公开的业务信息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县团溪镇仙人岩铝镓矿排土场二次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编号 | Asaq20241021-2 | 出版日期 | 2025年1月15日 |
项目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山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
基本情况 |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县团溪镇仙人岩铝镓矿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的影山湖街道,距遵义市南东方向54Km,团溪镇南西方向16km处。矿区呈西南~东北方向展布,长约1km,宽约2km。工作区北东侧有遵义经团溪至瓮安省级公路经过,南东侧有团溪至开阳县、乡级公路经过,紧邻矿区北侧边缘有团溪至白果乡级公路通过,并有乡村公路和矿山简易公路直达矿山,交通较为方便。 企业于2021年1月12日取得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县团溪镇仙人岩铝镓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200002012013220125304,采矿权人为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铝土矿、镓,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矿山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2.4834平方公里,开采深度:+1400.0~+900.0m,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有效期限为自2020年12月至2030年12月。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提交了《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县团溪镇仙人岩铝镓矿排土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共分六级平台,最终堆置标高1230m,最终边坡底标高1100m,总堆置高度130m,排土场由下往上,共分6级台阶,各个台阶平台标高分别为1110m、1130m、1160m、1190m、1220m、1230m平台,平台宽度5~20m,从1100m标高堆至1230m标高,单台阶坡比为1:1.5(设计最终边坡角为21.8°,坡度1:2.5)。排土场扩容容积为480万m3,扩容后排土场总容积1253万m3。排土场排土采用汽车运输、自卸与推土机配合排土方式。 由于排土场扩容设计不能满足排土需求,尚需523万m3的排土容积。为保证矿山生产的连续性、稳定性,急需对排土场进行二次扩建。企业委托贵州正合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编制了《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县团溪镇仙人岩铝镓矿排土场二次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扩容后排土场设计等级为二级。排土场最终堆置标高+1230m标高,最终边坡底标高1100.00m,总堆置高度130m,排土场由下往上,共分8级台阶,各个台阶平台标高分别为1135m、1155m、1160m、1190m、1200m、1210m、1220m、1230m平台,平台宽度5~50m,从1100m标高堆至1230m标高,单台阶坡比为1:1.5(33.69°),设计最终边坡角为8°(1:6.8)。排土场扩容前排土场容积为1253万m3,扩容后排土场总容积1776万m3,扩容前占地面积29.16hm2,扩容后总占地面积35.64hm2,排土场剩余服务年限约为3.1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改)等规定要求,受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委托方排土场的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参照《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要求,为了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我公司组织评价组进行了现场勘察,收集排土场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资料、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措施资料和现状资料,根据该矿排土场设施的工艺特点和环境条件,针对排土场生产运行过程中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实际情况和管理状况的调查分析,定性、定量地分析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危险度,对其安全生产现状给予客观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本评价报告。 评价组通过现场检查和分析工程资料,对该矿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矿山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达到了相关要求。通过分析类似工程事故统计资料,预测该矿投产后可能发生危害的类型,依据相关规定要求,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该矿地下开采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给出了客观、公正的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 ||
评价范围 | 评价范围:根据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县团溪镇仙人岩铝镓矿排土场二次扩建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委托书的要求及国家对露天矿山开采的有关规定,本次安全验收评价范围为: 1)根据贵州正合矿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6月编制的《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县团溪镇仙人岩铝镓矿排土场二次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本次评价范围为:批复的遵义县团溪镇仙人岩铝镓矿排土场安全设施设计范围内的基本安全设施和专用安全设施,排土场标高为+1100-+1130m,8个最终排土平台(各台阶平台标高分别为1135m、1155m、1160m、1190m、1200m、1210m、1220m、1230m平台),排土场总容积1776万m3。 2)辅助生产系统; 3)安全管理; 4)应急救援管理等。 其中,本次评价不包括职业卫生、临时油库、危险化学品等。 | ||
评价结论 |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县团溪镇仙人岩铝镓矿排土场二次扩建工程按照该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安全设施建设,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等规章和相关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具备了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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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
二、项目组成员
职务 | 姓名 | 级别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黄智 | 二级 | 0800000000208489 | 008162 | |
项目组成员 | 吴朝禹 | 三级 | 1800000000301216 | 039501 | |
李俊杰 | 二级 | 1800000000200641 | 032911 | ||
姜士龙 | 三级 | 1800000000300340 | 035137 | ||
刘金鹏 | 三级 | 1700000000300432 | 032310 | ||
戴建庭 | 二级 | 0800000000204964 | 013148 | ||
报告编制人 | 黄智 | 二级 | 0800000000208489 | 008162 | |
吴朝禹 | 三级 | 1800000000301216 | 039501 | ||
报告审核人 | 周芬 | 一级 | 0800000000104143 | 000193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占华 | 二级 | S011053000110192002980 | 029674 | |
技术负责人 | 俞龙华 | 一级 | 1100000000100096 | 021755 | |
现场勘验人员 | 黄智 吴朝禹 | ||||
现场勘察照片 | |||||
网上公开依据 | 《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管理制度》(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 | ||||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