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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

樟树市吴城山前加油站有限公司双层罐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5-09-03 15:14      点击量:3

樟树市吴城山前加油站有限公司双层罐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信息表

一、公开的业务信息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樟树市吴城山前加油站有限公司双层罐改造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J L A S J X 2 0 2 5 -86

出版日期

20250520日

项目类别

3.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评价类型

安全条件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基本情况

樟树市吴城山前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加油站)是一家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住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吴城乡山前居委会,法定代表人为付勇平,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982MA39992A9W。该加油站已取得樟树市应急管理局换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赣宜应急经[2024]110007号,许可经营范围:汽油、柴油,有效期至2027年07月08日;已取得宜春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赣宜0164号),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7日。

该加油站现设有3台埋地卧式单层油罐(2台20m³汽油储罐和1台30m³柴油储罐),折算总容量为55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属于三级加油站。

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的规定,该加油站拟进行双层罐改造,建设樟树市吴城山前加油站有限公司双层罐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在原址进行改造,不新增用地。

主要建设内容:拟将油罐区原2台20m³汽油单层储罐、1台30m³柴油单层储罐拆除,新设3台SF双层卧式埋地油罐(1台20m3的95#汽油储罐、1台20m3的92#汽油储罐、1台30m3的0#柴油储罐),罐区相应的工艺管线全部重新铺设;出油管采用双层复合管,通气管采用无缝钢管;电气线路、信号线新设,新设双层油罐、双层管道测漏仪;原卸油口、消防沙池、消防器材箱拆除,新设成品卸油口、消防沙池、消防器材箱;拟将加油区相应工艺管线重新铺设,防撞柱、加油岛拆除重设,站区破损路面修复。改造后该加油站油罐总容量不变,折算总容量为55m³(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规定,该项目实施不改变加油站级别,仍为三级加油站。

评价范围

1、安全评价对象

经与业主协商并签订安全评价合同,确定本次评价对象为:樟树市吴城山前加油站有限公司双层罐改造项目。以现场勘验情况和企业提供的总平面布置图等技术资料为依据,对该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主体工程、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公用工程等进行评价。

2、具体安全评价范围

1)选址:项目周边环境、水源、电源、交通运输等自然条件;

2)总平面布置:项目主体工程的总体布局、道路和出入口设置等;

3)主体工程:101站房(已建,利旧)、102罩棚(已建,主体利旧)、103油罐区(已建,改造);

4)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拟采用高低位差自流密闭卸油,自吸泵加油机加油,汽油卸油和加油拟设油气回收系统,配备相应设备设施;

5)公用辅助设施:项目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部分依托原有,并根据项目情况填平补齐,仅对其满足性和符合性进行评价。

3、未列入评价范围:

该加油站站区内104卫生间(已建)、105辅助用房(已建)此次双层罐改造项目未涉及,不在本报告评价范围内,仅进行相互影响性分析。凡涉及该项目的环保、消防及厂外运输问题,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涉及的设备设施的施工(包括拆除或安装等),不在本报告评价范围。涉及技改项目的职业危害评价由建设单位另行组织,本报告仅对其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简要辨识与分析,供业主参考。

评价结论

1、该加油站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88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第45号令,2015年79号令修改)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评价,符合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经营许可程序的要求。以及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的要求。

2、该加油站总平面布置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要求。在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总平面布置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建设施工、安装调试及运行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将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危险、有害因素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安全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具有一定的本质安全水平。本项目从安全方面分析可行,风险程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现场勘验日期

20250515日

二、项目组成员

职务

姓名

级别

专业

资格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邹义龙

二级

化学

1800000000200667

035235

评价组成员

 

黄学军

三级

物理学

1700000000301545

027164

欧阳晃文

三级

应用化学

1500000000300520

031383

李俊杰

二级

安全工程

1800000000200641

032911

叶和九

二级

化工设备与机械

0800000000204788

011666

 

三级

机电一体化

1800000000300375

033749

报告编制人

欧阳晃文

三级

应用化学

1500000000300520

027164

黄学军

三级

物理学

1700000000301545

031383

报告审核人

 

一级

工业电气自动化

0800000000104143

000193

过程控制

负责人

刘占华

三级

安全工程

1500000000302547

029674

技术负责人

魏新宇

一级

化学制药

1600000000100070

020464

现场勘验人员

欧阳晃文,黄学军

技术专家

/

现场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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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依据

1. 《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管理制度》(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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