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一期工程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信息表
一、公开的业务信息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一期工程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编号 | JLAS-AQXP-004-2026 | 出版日期 | 2026年5月 |
项目类别 | 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
基本情况 | (1)企业名称:通化县四方山铁矿 (2)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3)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殿军 (4)矿山名称: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 (5)项目名称: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一期工程安全现状评价 (6)项目性质:生产矿山 (7)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8)开拓方式:主、副斜井-箕斗井联合开拓 (9)生产规模:45×104t/a | ||
评价范围 | 根据矿山《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扩建)初步设计说明书》、《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扩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扩建)初步设计变更及补充安全专篇》、《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和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以及双方签定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此次安全现状评价范围仍按原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进行确定,即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采矿许可证》21个拐点坐标圈定的矿区范围内,一期工程+518m标高中段以上的矿体开采系统和+451m~+518m标高之间的粉矿回收系统的安全设施与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性评价,主要包括项目程序符合性、矿床开采、提升运输系统、井下防治水与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井下供水和消防系统、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平面布置、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等。 矿山选矿厂、尾矿库、地面炸药库以及井下518m标高以下二期基建工程施工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 | ||
评价结论 | 通过对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的现场考察,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扩建)初步设计说明书、安全专篇》、《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扩建)初步设计变更及补充安全专篇》、《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矿初步设计变更说明书》、《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及其他相关基础资料,对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一期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现状条件符合性评价,并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得出评价结论如下: (1)依据《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扩建)初步设计说明书》、《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扩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扩建)初步设计变更及补充安全专篇》和《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针对矿山安全生产现状检查项共计251项,其中否决项为50项,全部符合;一般项总数为201项,全部符合。 (2)根据矿山实际情况,到目前为止矿山一期工程+518m标高中段以上的矿体开采系统没有私自改扩建行为,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矿山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装置及安全管理措施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各系统生产运行情况良好,项目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及安全管理措施等运行有效;安全设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水平达到了国内同行业一般水平,无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3)根据《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工作的通知》(吉安监管管一字[2006]270号)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目录》(AQ/T2075-2019)的相关要求,矿山一期工程+518m标高以上应检测的在用设备设施共计26项,经检测检验全部合格。 (4)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矿安[2022]123号)的相关要求,矿山在用的矿用产品共18类,均已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5)通过矿山开采方式、开拓系统、运输系统、采矿方法及各大辅助系统可知,矿山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生产安全事故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透水、冒顶片帮、井下中毒和窒息、放炮、火药爆炸、触电、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容器爆炸、其他爆炸、坍塌、淹溺、灼烫、滑坡、泥石流、斜井跑车等危险有害因素。 (6)危险危害程度评价:矿山放炮、火药爆炸事故、火灾事故、冒顶片帮事故、井下中毒和窒息事故、机械伤害事故、斜井跑车事故的危险等级属较大风险,会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破坏,必须予以果断排除并进行重点防范;容器爆炸事故、透水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物体打击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车辆伤害事故、触电事故、滑坡和泥石流事故的危险等级属一般风险,会造成人员伤亡和系统破坏,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淹溺事故、坍塌事故、灼烫事故、其他爆炸事故属低风险,需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予以排除或控制,以免人员伤亡和系统损坏或降低生产系统的安全性能。 (7)矿山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已经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风险是可控的。 (8)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2022〕88号)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矿安〔2024〕41号),判断该矿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评价结论:通化县四方山铁矿小房子矿区一期工程+518m标高中段以上的矿体开采系统和+451m~+518m标高之间的粉矿回收系统的安全生产现状符合《安全设施设计》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要求,能够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 ||
现场勘验日期 | 2025年3月6日 | ||
二、项目组成员
职务 | 姓名 | 级别 | 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杨大平 | 二级 | 安全工程 | 1800000000200302 | 021112 |
项目组成员 | 姜士龙 | 三级 | 矿山地质 | 035137 | |
刘金鹏 | 三级 | 采矿工程 | 032310 | ||
杨 阳 | 二级 | 机电一体化 | 1800000000300375 | 033749 | |
袁旭峰 | 三级 | 安全工程 | 1100000000201321 | 014953 | |
李 雨 | 三级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700000000300531 | 030970 | |
报告编制人 | 杨大平 | 二级 | 安全工程 | 1800000000200302 | 021112 |
李 雨 | 三级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700000000300531 | 030970 | |
报告审核人 | 欧阳晃文 | 一级 | 应用化学 | 0800000000104143 | 000193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刘占华 | 三级 | 安全工程 | 1500000000300520 | 027164 |
技术负责人 | 俞龙华 | 一级 | 地质工程 | 1100000000100096 | 021755 |
现场勘验人员 | 杨大平、刘金鹏 | ||||
技术专家 | 无 | ||||
现场勘察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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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依据 | 1.《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管理制度》(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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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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