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凇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信息表
一、公开的业务信息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 吉林市凇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编号 | JLAS-AQXP-013-2025 | 出版日期 | 2025年11月10日 |
项目类别 | 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现状评价 |
安全评价项目简介 | |||
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吉林市凇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企业厂址:龙潭区郑州路11号 成立日期:2001年3月9日 法 人:阚国权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2-丁烯醛(中文名:巴豆醛)、甲基三氯硅烷、二甲二氯硅烷、甲基氢氯硅烷生产销售及对外贸易经营;房屋设备租赁;技术转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该公司在役及废弃装置情况 该企业在役装置为2-丁烯醛装置,2-丁烯醛装置主要包括:2-丁烯醛生产装置(甲)、装置配电室(机柜间)、2-丁烯醛装置储罐区、2-丁烯醛装置办公楼(质监中心)等。采用乙醛缩合法生产2-丁烯醛产品,设计产能为3万吨/年。 废弃装置为SAP装置,SAP装置利用吉化公司电石厂有机硅废料生产甲基二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等产品,有机硅产品设计产能为2000吨/年。SAP生产线主要原料来自电石厂有机硅车间,由于吉化电石厂有机硅车间停产,SAP生产装置自2008年至今处于停车、废弃状态。 SAP车间内设有循环水泵为SAP装置、2-丁烯醛装置等提供循环水。因SAP装置已废弃,生产装置全部处于废弃状态,循环水泵仅为2-丁烯醛装置配套服务。 注:本次评价中处于废弃状态的SAP车间内SAP生产装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2)“三同时”情况 该公司2-丁烯醛装置于1964年建设完成,该套装置建设完成至今未进行过新、改、扩建。装置建设完成至今未履行“三同时”审查程序,根据《2012年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治理整顿方案》的相关规定,该企业2-丁烯醛装置于2002年3月15日以前经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研究设计分院进行设计、建设完成。因此,可不需要补办“三同时”手续。 该公司2-丁烯醛装置(即有机合成装置)是原中油吉林石化公司电石厂的丁辛醇装置,原主要产品为丁醇和辛醇,原中间产品为2-丁烯醛。自1990年开始,该套装置停止生产丁醇、辛醇,仅生产、销售中间产品2-丁烯醛。该生产装置于1964年5月22日经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研究设计分院进行设计,故吉林市凇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组织专家对2-丁烯醛装置开展安全设计诊断,符合《2012年全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治理整顿方案》要求。 原有SAP生产装置设备布局不变,生产装置全部处于废弃状态。企业现利用SAP车间内原有的循环水泵为2-丁烯醛装置配套服务,因此无需执行“三同时”手续。 该公司抗爆控制室,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单位: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吉林市吉化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资质符合要求。 (3)新改扩建情况 2022年11月该公司进行了安全现状评价,评价公司为吉林众望安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目前该公司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28日。三年中,该公司新改扩情况如下:新建办公楼备品备件库及库房废水罐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单位为青岛伊科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吉林市吉化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吉林中杰项目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符合要求。 (4)技术改造情况 该公司于2021年对2-丁烯醛储罐增加泄爆孔和氮封进行改造,设计单位: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吉林市建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资质符合要求。技术改造后,装置运行情况良好。 该公司于2025年对循环水进行改造,厂区原循环水由电石厂转供,为保证循环水持续供应,企业对循环水系统进行改造,新建一座循环水站,内设一台冷却塔和一台冰机。设计单位:中设建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吉林市吉化宏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资质符合要求。该装置目前未验收,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5)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该企业下设经理办、安全环保部、财务部、生产部、技术部、经营部,现有员工68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7人,中级技术人员12人。设置安全环保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达到企业总人数2%的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中有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并在该公司注册。设分管安全及生产负责人1人、分管技术负责人1人。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共计6人,其中电工作业人员2人,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人员4人,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 该公司制定了各部门和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编制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该公司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备案,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在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备案。 该公司已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价,分析厂区内危险等级及绘制风险分布图。并依法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按规定缴纳保险费。 该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三年内主要人员未发生变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未发生改变。 | ||
评价范围 |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第89号修订)及国家相关规定,经与吉林市凇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确定本次评价范围为吉林市凇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2-丁烯醛生产装置的外部安全条件及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设备及储存设施、公用工程与辅助设施、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条件。 该公司处于闲置废弃状态的2-丁烯醛产品桶灌装设施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废弃SAP装置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该公司的危险化学品厂外运输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 ||
评价结论 | 本评价报告通过对吉林市凇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工艺过程危险性分析,确定其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危害程度;通过现场检查,依据法律法规提出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通过分析与评价,得出评价结论如下: (1)该项目采取的工艺技术成熟可靠,主要设备选型合理,制造规范。各种防护设施齐全,装置、设备及设施是安全可靠的,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可燃气体报警器、压力表、安全阀及防雷、防静电等设施均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该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有火灾、爆炸、中毒、灼烫,同时本项目还存在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淹溺等危险、有害因素。 (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进行辨识,该企业危险化学品存在量已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第79号令修订)的要求,已在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应急管理局进行备案。企业针对重大危险源建立了管理档案,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定期检查安全状态。 (4)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该项目不存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5)依据《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原(安监总管三〔2013〕12号),该企业2-丁烯醛装置使用的原料乙醛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6)采用安全检查表法进行评价可知,本项目厂址与总平面布置及建筑设施单元、生产工艺设备与储运设施单元、公用辅助设施单元、重大危险源单元、安全管理单元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要求。 (7)采用危险度法进行评价可知,该公司2-丁烯醛生产装置中乙醛缩合塔和2-丁烯醛装置储罐(乙醛储罐)危险度等级为Ⅱ级,为中度危险。2-丁烯醛生产装置中丁烯醛脱水塔、精馏塔、精制塔危险度等级为III级,为低度危险。 (8)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1号,2017年总局令第89号修订)第二章的规定,对该厂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进行了分析,33项(除不涉及外)均符合规定的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要求。 综合以上评价结果,本评价认为吉林市凇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现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具备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 ||
现场勘验日期 | 2025年6月15日 | ||
二、项目组成员
职务 | 姓名 | 级别 | 专业 | 资格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项目负责人 | 杨大平 | 二级 | 安全工程 | 1800000000200302 | 021112 |
项目组成员 | 吕德华 | 二级 | 有机化工 | 1200000000200205 | 017619 |
许志刚 | 三级 | 化工工程与工艺 | 03320241022000000244 | 22240362307 | |
叶和九 | 二级 | 化工设备与机械 | 0800000000204788 | 011666 | |
杨 阳 | 三级 | 机电一体化 | 1800000000300375 | 033749 | |
李 雨 | 三级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700000000300531 | 030970 | |
报告编制人 | 许志刚 | 三级 | 化工工程与工艺 | 03320241022000000244 | 22240362307 |
报告审核人 | 高金涛 | 一级 | 安全工程 | 1200000000100273 | 009827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欧阳 晃文 | 二级 | 应用化学 | 1500000000300520 | 027164 |
技术负责人 | 魏新宇 | 一级 | 化学制药 | 1600000000100070 | 020464 |
现场勘验人员 | 杨大平、许志刚 | ||||
技术专家 | 无 | ||||
现场勘察照片 | ![]() | ||||
网上公开依据 | 1. 《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管理制度》(吉林省安晟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 《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 | ||||
被评价单位信息反馈情况 | 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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